2026年平顶山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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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平顶山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24〕2号)、《河南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纪办发〔2024〕13号),经县委研究,决定从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中选调一批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实到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公开选调11人,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9名、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直各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2.全县各事业单位中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进入的财政全供的非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近亲属不得为本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8.符合担任监察官的其他条件;

9.未受过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选调到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及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以下网站发布:叶县人民政府官网。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用线下现场提交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大厅1号窗口(叶县亿联建材五金城A1区二楼)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4)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

(5)《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所在单位意见”栏内,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附件2)

(6)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财政全供、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管理岗)身份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于××××年××月入党,系我单位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附件3)

(7)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4)

(二)资格初审

2026年8月13日至8月17日期间,将依据相关规定及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由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工作,同时征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察、审计、信访、人行等部门意见。初审工作结束后,初审结果将在叶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要求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核减相应岗位选调人数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

请考生本人于2026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大厅1号窗口(叶县亿联建材五金城A1区二楼)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基础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应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拟选调人数的,则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一考场同面试题组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6年8月下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前,应试人员须签订应试人员承诺书,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考察对象。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从严把握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资格实行新进人员备案制度的通知》,对拟考察对象先进行预审,通过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和人岗相适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岗位匹配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纪委监委。

考察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手续办理

(一)公示

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程序和选调结果。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调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叶县人民政府官网为此次选调工作的工作网站,有关选调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本方案由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方案未尽事宜,由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8058001

监督电话:0375-8097765

附件1.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工作证明.doc

附件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doc

2026年8月3日

原标题:叶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exian.gov.cn/contents/21752/75161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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