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0人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十部门关于2026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今年计划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岗位
全省“三支一扶”岗位共300个(见附件),按照自愿报名、选拔招募、培训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山区海岛县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对象
1.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含非浙江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浙江户籍2026届毕业生。
2.省内技工院校全日制2026届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含非浙江户籍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3.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以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本专科高校)2026届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4.报名支教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支医岗位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报名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5.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拔招募程序
(一)网络报名。2026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7:00,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看服务岗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参加考试承诺书》,弃考人员将不得再次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7月13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公布各岗位报考比例情况。
(二)资格初审。2026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9:00,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募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5日,杭州市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8月4日17:0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工作能力。
全部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募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初步入选人员进行集中体检。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围人员在体检环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公示和录取。省“三支一扶”办开展人员拟录取、岗位匹配、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出现入选人员退出,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以上实施步骤如受相关因素影响需调整,以省“三支一扶”办补充通知为准。
三、岗前培训
省“三支一扶”办举办全体新招募人员集中培训,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后,统一组织赴服务地。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三支一扶”人员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完善确认有关信息。“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人员正式上岗后,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换。
四、政策支持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基层服务单位所在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按《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24〕93号)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继续学习深造。对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通过单列名额、组织专门培训等方式,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参加乡村青年教师、农技推广人才、基层水利卫生林业等专业人才和“青马工程”等培训项目,全力专业能力素质。
(三)后备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作用,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和村团干部、河(湖)长和林(场)长助理、农业服务站(所、中心)和供销社主任助理、科技特派员等,纳入基层水利服务、农技推广服务、林业资源管理等后备人才培养。将“三支一扶”人员统筹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基层水利设施管护队伍等重点项目,可把政治素质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期满合格人员作为村级“两委”班子后备力量进行培养使用。
(四)社会待遇。省“三支一扶”办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地负责为“三支一扶”人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公务员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各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2023—2027年,依此类推;参加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凭所在地级市“三支一扶”办(人力社保局)证明,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两年内可凭《“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六)事业单位招聘。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到相关岗位服务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后,可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以凭所在地级市“三支一扶”办(人力社保局)证明,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事业单位,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凭《“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事业单位。
(七)日常管理服务。“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务期间,可由省人才市场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对支医人员,可享受《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职称倾斜支持政策。
(八)期满流动服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鼓励街道(乡镇)优先聘用“三支一扶”人员为社区工作者。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创业,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将符合条件的期满人员纳入返乡入乡创业支持范围,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五、纪律、监督及咨询
(一)本次招募有关信息在下列指定网站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http://rlsbt.zj.gov.cn);
2.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招募过程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公布,请报名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募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142
(三)有关本次招募岗位具体问题,请向服务单位直接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六、其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所有。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原标题:2026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116948/art/2026/art_22a5d8fa594641cca68c61cdd876d3fc.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