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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温州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3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温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2026年我市公开选调共安排11家单位、11个职位、13名公务员选调计划。具体选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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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乐清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考乡镇(街道)以外的职位,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时间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乡镇(街道)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乐清组工”公众号或乐清市人民政府网(www.yueqing.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查询选调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审核

以线下集中的方式开展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会议中心3楼12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2026年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主管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盖章。报名需提供《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如涉及复印件的须具备四要素(单位公章、“原件复印”、经办人签名、复印日期)。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需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或在“报考单位及职位”栏修订改报信息并盖章,经单位审核后再次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由选调单位报乐清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相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7月11日9:00。

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点击“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选调职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  

2.考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此次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3年(即2023—202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等次的,每获一个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乐清市公务员局及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加分值。

4.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完成后,由温州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选调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其他相关材料由选调单位根据需要通知考生提供。选调单位须对考生在资格初审时已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再次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选调单位商乐清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组织。面试由乐清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选调计划数在2人以下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计划数在3人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人选现工作单位和拟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乐清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选调单位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乐清市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乐清市选调职位。

(三)建立选调人才储备库。本次选调将面试入围人员纳入选调人才储备库管理,本年度内各单位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员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选调人才储备库中,对符合补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二次面试择优转任或直接确定人选择优转任。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6年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3.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乐清市公务员局     

                             2026年6月25日  

原标题:2026年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887933/art/2026/art_a186085d539f42feb3fd41376984eee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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