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 1人公告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022年7月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剑河县人民政府管理一类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充实管理人才队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23-23)《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属国有企业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剑党办函〔2023〕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1名。岗位具体职责、资格条件详见《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详情;如需咨询岗位相关问题,可直接与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6月26日及此前毕业,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专业、资质等要求的人员。具体标准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养良好。
2.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思想品德端正。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及心理素质良好。
4.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上(2001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5.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7.具备5年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8.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截至2026年6月26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政治立场存在问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无法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未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信息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6日17:00。报名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仰阿莎街道江北岸文化创意园C区15栋(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综合管理部)。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6日17:0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核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报名表》(附件2),需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5年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及其他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证明出具时间须在2026年6月26日及以前。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手续。
(三)考试费用缴纳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6日17:00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人。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预留联系方式有误、停机、关机、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进而未能参加后续考试环节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具体安排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考生入场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本次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内容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命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成绩×50%。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进行最多2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需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剑河县县属国企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得录(聘)用情形的和有本《实施方案》中“不得报名”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九、公示和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研究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剑河县财政局备案。
十、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社会等按照《剑河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一)全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剑河县财政局、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社会公众监督。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凡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回避制度
参与本次招聘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等应回避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必须主动提出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报考人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培训机构、虚假网站及辅导资料,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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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报名表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6日
原标题: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副总经理) 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jhx.gov.cn/zwgk/rsxx/zkzp/202606/t20260617_9053389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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