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贵州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竞聘教师28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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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贵州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竞聘教师286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威党办函〔2025〕4号)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管理和师资配置,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286名在编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竞聘原则和程序

(一)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任人唯贤原则。

(二)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竞聘条件、公开竞聘程序、公开竞聘结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简章》、报名、考试、选岗、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竞聘岗位

竞聘岗位详见《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1、附件1-2)。

三、竞聘对象及竞聘条件

(一)竞聘对象

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街道)学校正式在编且在现编制单位年满三年及以上的教师。

(二)竞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6.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8.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

9.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学段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0.初中编制教师不得竞聘小学学段岗位。

11.所持达标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竞聘岗位的学科一致。幼儿园编制教师竞聘其他学段岗位的,所持本科学历专业还须与竞聘岗位的学科一致或相近。

12.编制单位发生变动的(因校点撤销、主管部门统一划转导致在编教师编制单位发生变动的除外),须在现编制单位年满三年(时间计算至2026年6月2日,“特岗教师”服务期视为在编时间计算)。

13.编制在同一学校竞聘同一岗位的竞聘人员,只能总成绩分者进入下一环节(含递补)。

1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竞聘

1.截至2026年6月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2.师德师风有不良表现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聘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竞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近五年内参加类似竞聘(考调)放弃选岗或聘用的(时间计算至2026年6月2日)。

10.已提出申请调往外县(含考调)的。

11.属县直学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六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

1.竞聘人员需认真阅读《简章》及《岗位表》(附件1-1、附件1-2)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持《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只收机填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聘人员师德师风合格证明、无违规违纪证明、U盘拷贝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295×413;3.照片大小:20-10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27199001232026,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竞聘人员确认报名后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2.竞聘幼儿园、小学学段岗位的,竞聘人员只能在符合《简章》公布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竞聘。竞聘人员最终的拟聘单位,按竞聘要求进行选岗。

3.竞聘初中、高中学段岗位的,采取“定校定岗”方式,竞聘人员只能在符合《简章》公布的岗位表,选择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进行竞聘。

4.竞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竞聘资格。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竞聘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竞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竞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名表上“实名制学校”一栏必须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内学校名称一致。报名时,必须本人承诺“同意拟聘用单位的岗位设置等有关管理规定”。

6.竞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竞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竞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附件3:诚信竞聘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竞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竞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竞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竞聘计划减少的,竞聘该岗位的竞聘人员所竞聘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竞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上午9: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威宁自治县教育局五楼A513室。

笔试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竞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竞聘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竞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2: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竞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竞聘幼儿园、小学学段岗位的,面试环节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竞聘初中、高中学段岗位的,面试环节由相应的竞聘学校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竞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含递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职称资格高低、职称资格取得的时间先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仍同,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聘幼儿园、小学学段岗位的,进入选岗环节。竞聘初中、高中学段岗位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选岗

竞聘幼儿园、小学学段岗位的竞聘人员,选岗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上述规定依次进行。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自动放弃选岗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上述规定进行递补。岗位选定后不再变更。选岗完成,进入体检环节。

选岗时间、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象、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岗位竞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上述规定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竞聘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竞聘人员,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人员自理。体检公告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的竞聘人员,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审批、聘用

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竞聘学校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自治县人社部门备案,按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竞聘人员须在竞聘学校服务满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出(含考调)。

因竞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合格、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竞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竞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6222996(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6232557(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23372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二)《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竞聘工作专班。    

(三)本次公开竞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竞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在竞聘过程中,各项竞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竞聘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均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竞聘人员密切注意公布的竞聘信息,因竞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负。

(四)面试成绩公布后,进入下一环节的竞聘人员,除违规违纪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资格外,不得放弃竞聘选岗、体检、聘用,否则按违反工作纪律作降低一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并全县通报处理,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竞聘(考调)和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本次竞聘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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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教师岗位表(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

1-2: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教师岗位表(初中学段、高中学段)

2: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竞聘承诺书

威宁自治县公开竞聘工作专班

2026年6月2日 

原标题:威宁自治县2026年面向本县乡镇(街道)学校公开竞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gzweining.gov.cn/xwzx/gsgg/202606/t20260602_9023670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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