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沂费县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8名)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派遣到费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就招聘对象、招聘条件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招聘聘用制法警18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3名,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法院内部工作起司法辅助、作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6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函授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在同等条件下,司法警察专业、法律相关专业、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费县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事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截至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所需学历条件的;
9.现役军人和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2026年应届生除外);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1.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应用科学城二期1号楼6楼616办公室)。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一)必要材料:1、应聘者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一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3、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5、诚信承诺书(附件2);6、报名表(附件3,按照下附填表说明填写);7、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
(二)非必要材料: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需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
(一)纵跳摸高:男子≥265㎝、女子≥230㎝;
(二)10米×4往返跑:男子30岁(含)以下≤13″1,女子30岁(含)以下≤14″1;
(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30岁(含)以下≤4′25″,女子30岁(含)以下≤4′20″。
体能测评3个项目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照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10米×4往返跑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试范围。
体能测评3项均合格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2项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递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10米×4往返跑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试范围。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由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法律法规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
(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听打看打,规定时间内打字数和准确率等内容。
(三)面试。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50%:50%的比例,分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由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笔试成绩较高、学历层次较高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在费县第二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以复检、复测结论为准。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录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微信、邮箱等方式通知。
九、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职位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十、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业务能力,确定相应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费县人民法院工作,并服从费县人民法院岗位调整。新招聘人员由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发放标准执行,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期间配发工作服装。
十一、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nyijunyi.cn)或电话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报名人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39-860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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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费县人民法院2026年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I-2jZAuxd1uHfNtwZJ66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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