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宁夏中卫市海原县财政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3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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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宁夏中卫市海原县财政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3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行动,切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建设,拓宽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引进路径,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海原县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海原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30名,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后续根据企业需求从人才库中选聘并委派到县属国有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

二、岗位基本职责

选聘为海原县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任职企业(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尽相应义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区、市党委和政府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守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贯彻出资人意志,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三)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法律法规和履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即1966年5月19日至2008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卫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办法》(卫国资发〔2025〕21号)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重组兼并、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在管理部门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资产监管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2.兼职外部董事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兼职外部董事任职企业一般为1户。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央国企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人民法院等联合惩戒主体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情形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活动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现役军人;

(9)已入职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由于个人原因,曾在其他方面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重大过错)被上级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追责问责的,或造成所在单位出现严重亏损、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县财政局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自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9日8:30至2026年5月25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建设路,财政局三楼310室。

3.报名材料:

(1)《海原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一式3份(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报名表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y.gov.cn)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3)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000字以内)。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称附在材料后。

(4)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扫描件。

(5)如有推荐单位或机构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6)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其兼职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

(二)资格审核。由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公检法司、市管局、信访局等相关单位委派人员联合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条件、提供材料是否真实且符合要求,必要时赴任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入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人选评审。由海原县国企党工委、海原县财政局组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初步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及专业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

(四)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人选评审实际情况,经过会议研究后,对初步人选在海原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人选入库。公示期无异议的,录入海原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遴选聘用。根据海原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海原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所监管国有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海原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续聘,需重新履行聘任手续。兼职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6年。

(七)遴选日常化。除本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在库期间,如果发生不符合入库资格条件的情形,自然退出人才库。

五、履职管理和薪酬待遇

兼职外部董事的劳动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薪酬关系等仍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管理。考核评价及薪酬待遇按照《中卫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有关信息在海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955-40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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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原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

2.海原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专业需求

海原县财政局

  2026年5月18日

原标题:海原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605/t20260518_52428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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