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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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9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蕉城区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蕉城区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蕉城区或持有蕉城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蕉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宁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6日,逾期不能补报。

2.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认定机构选择“蕉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

(4)选择认定申请所在地类型。户籍在蕉城区的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非蕉城区户籍持有蕉城区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

(5)在读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6)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6日(工作日)。

2.体检医院:宁德人民医院(地址: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联系电话0593-2766812)。要求随带身份证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表格见附件1,自行双面打印),体检表须粘贴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

3.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具体操作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批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5.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6.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材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7日(工作日,共5天)。

2.现场确认地点: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和经济综合窗口41号窗口(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联系电话:0593-2915095。

3.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必备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必备原件)。蕉城区户籍的持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蕉城区户籍在我区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应体现服役所在地,否则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役所在地证明)。

(3)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认定机构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无需提交材料)。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本次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9)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无法在系统上核验学历或普通话等级水平的申请人,应携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其中⑶、⑷、⑸,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版,若系统比对未通过,则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

(四)审核认定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委托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对申请人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地点: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和经济综合窗口41号窗口(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或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体检医院、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实施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要求。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交人事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港澳台户籍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警署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六)现场确认或领证时申请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见附件3)及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属蕉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携带《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规定的有关材料,于2026年7月1日—7月7日(工作日,共5天)到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和经济综合窗口41号窗口(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方案详见宁德市教育局相关公告(宁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ningde.gov.cn/)。

点击查看>>>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体检注意事项

3.委托书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4日

原标题:蕉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ocheng.gov.cn/zfxxgkzl/zfxxgkml/zfgbmxxgk/jcqjyj/gkml/tzgg_51709/202604/t20260424_2454674.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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