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半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城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一)在武鸣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南宁市武鸣区(含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户籍。
2.持有南宁市武鸣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南宁市武鸣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4.在南宁市武鸣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南宁市武鸣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以上人员需持有以下两项证书的任意一项: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我局负责南宁市武鸣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2026年4月27日9:00-2026年7月2日17:00。
2.网上确认时间:2026年5月6日9:00-2026年7月3日17:00。
今年武鸣区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页面显示的材料要求,上传对应材料的扫描件,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体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需自行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一)体检医院
1.南宁市武鸣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壮锦路1号,电话:0771-6211823);
2.南宁市武鸣区中医院(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五海路6号,电话:0771-6099320)。
(二)体检时间:2026年7月2日前完成体检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2.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视检查的,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但需要医生在体检结论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报告。
3.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登录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uming.gov.cn/yw/gggs/)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持该表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结束后版体检表个人不用带走,由医院统一移交到我局。个人要保管好体检缴费单,缴费单要上传到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
2.个人准备两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传照片同底版,一张相片自行粘贴到体检表,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交给医院体检科留存(用于工作人员粘贴教师资格证书)。
3.体检表要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编号”不用填,“确认点”填写“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不用填,“申请教师种类”要注明申请教师资格的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相片栏”要粘贴好照片,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传照片同底版。
六、认定流程
账号注册→网上申报→网上确认→查询认定结果→领取证书
(一)账号注册
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操作详见附件2,申请人也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全程网办”上传的材料如下:
必传材料:
1.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以下材料任意一种):
①南宁市武鸣区(含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两页合并扫描)。
②非南宁市武鸣区户籍,持有南宁市武鸣区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签,请注意签发日期;正反两面合并扫描)。
③非南宁市武鸣区户籍,在南宁市武鸣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要在系统中的非必传“学历学籍证明”栏目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服役地在南宁市武鸣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居住在南宁市武鸣区的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南宁市武鸣区妇幼保健院、南宁市武鸣区中医院体检的缴费单。
非必传材料:
1.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①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不的申请人,要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合并扫描)
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进行学历核验的,在本栏目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不的,要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其他1
有其他特殊情况,例如因改名导致系统无法核验通过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相应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可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留意认定机构的电话或短信。
(三)网上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我局将在网上进行资料审核,申请人无需再进行线下确认。系统审核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系统初审通过状态为“待审核”,待我局统一对申请人进行准入查询和无犯罪记录查询后才能 “确认通过”。
(四)查询认定结果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我局根据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0日前登录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站(https://www.wuming.gov.cn/yw/gggs/)查询认定结果公告。
(五)领取证书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支持自取和配送。申请人可根据《认定结果公告》的要求,选择“自取”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选择“配送”的申请人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正确的收件信息,我局将委托中国邮政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分公司派员代取,邮费采取到付方式。
特别提示: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果在申报期间只进行学籍核验,未能进行学历核验的,要在取得学历证书后及时登录系统补充学历核验(2026年7月31日前),才能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在线查询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个人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三)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为便于工作开展,请申请人加入武鸣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688154790。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咨询电话:0771-62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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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局: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ming.gov.cn/yw/gggs/t661125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