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48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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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漳州高新区拟面向社会组织实施2026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48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符合报考岗位信息表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可查询《2026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12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智汇高新招聘考试系统(http://121.204.141.177:8088/portal/zzgx)注册,点击专项招考报名,按要求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个人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职务及负责工作内容等信息,以便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照片要求清晰可辨):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

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4月8日至4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确认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4月16日至4月17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进行考试确认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未及时确认的报考者,将视同为不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一旦确认“参加考试”或“不参加考试”,则无法修改结果,请考生慎重选择。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4月24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仅面试岗位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不能重新申报岗位,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仍可就原岗位,修改补充完善个人信息重新提交审核,直至申诉截止时间为止。

2.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后方可报名,并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申诉审核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4月15日17:00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并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

(三)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其评审表等。

2.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验的,皆须提供以下2份工作经历证明:①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以上材料如未能体现个人入离职时间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信息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工作证明;②提供个人社保历史缴交明细。

3.所招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党组织关系开具党员关系证明或“党员e家”个人信息页面截图。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一致。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资格复审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回。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及仅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卷面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

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他特殊情况需降低比例开考的,具体岗位调整情况届时将通过“智汇高新招聘考试系统”(http://121.204.141.177:8088/portal/zzgx)进行公告。

请各考生注意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1)笔试+面试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 的比例,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所有并列考生均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2)仅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3)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3 的规定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仅面试岗位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面试合格分为8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与确定拟聘用人选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仅采取面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

2.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准备以下材料:①无犯罪证明;②无违法违纪综治证明;③个人征信。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考试规则

(一)起止时间界定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2.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天。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

3.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工作经历和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须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xx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人员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同)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 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人员,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是指报考人员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工程施工类、工程管理类专业具体专业参照关于印发《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建人〔2023〕16号)文件。

(三)其他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环节原则上只进行一轮,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为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区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智汇高新招聘考试系统(http://121.204.141.177:8088/portal/zzgx)”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招聘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技术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596-6628963进行咨询。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6年4月7日

原标题:2026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xhr.hxrc.com/newsshow.html?id=113534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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