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一、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范围
1.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职位不需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2.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司法警察职位需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3.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环节。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2)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报考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含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
(4)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划定分数线,若加试科目成绩为零分,不允许进入面试。
5.递补有关规定。如招录职位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时,将按照相应职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数量的2倍以内进行,并将电话通知考生,因联络不到考生导致失去递补资格的后果自负,截至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不再通知。
(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1.资格确认形式
采取现场集中确认,招录单位初审与鹤岗市公务员局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通知方式
除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外,本次资格确认人选将有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未接到电话的考生请耐心等待,保持手机畅通。
3.资格确认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10日(周三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类别时间安排及岗位职位代码范围如下:
4月8日(周三) 行政执法类职位考生资格确认(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
4月9日(周四) 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资格确认
4月10日(周五)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资格确认、行政执法类职位考生资格确认(县〈区〉司法系统职位)
具体时间分配详见《202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分配表(鹤岗考区)》(附件6)。
4.资格确认地点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市公安局和市法院之间道口进入,南山区北红旗路市中级人民法院侧身上楼至阶梯会议室)
(三)考生须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到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当提供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临时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
3.鹤岗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鹤岗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附件1),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或手动填写均可,签字必须为本人手签(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两份,交用人单位一份)。
4.《2026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6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2),需与附件1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5.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信息、学历和学位信息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手机下载学信网APP,注册登录学信档案,通过高等教育信息和学历查询下载、截图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2)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留学人员的学历、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为准,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3)如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中专、高中、技校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4)以“项目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项目生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服务期必须满2年且均考核合格);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要提供军队服役期满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在黑龙江省应征入伍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为黑龙江省在其他省应征入伍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等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佐证材料;这3类人员需先到现场审验处认定身份后才能进行资格确认。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报名信息中填写在职而审核时已经离职的需提供相关离职证明材料。
7.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统招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附件4),证明材料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毕业后能否正常取得学历及对应学位等内容,印章须盖颁发毕业证学校的公章(教务处),学校所属院(系)章无法证明考生可否顺利毕业,提供不了视为不具备学历、学位条件。
8.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1)有户籍(生源)或民族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2)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团员)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团员)证明(附件8);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进行承诺的,自行下载打印《通用承诺书》(附件5)填写,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
(4)《黑龙江省2026年度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2)内容请仔细阅读,考生须以已取得的学历进行报考、承诺不构成回避情形等项目已纳入内容,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其它项目要求,必须本人手写签字;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比如,有的职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俄语专业八级证书等)。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上报确认材料:
1.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资格确认表、黑龙江省2026年度公务员考试承诺书(签名);分别打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位证书复印件(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6.学信网学籍信息、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截图(需本人签名)。
7.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社会在职人员)。
9.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限应届在校生)。
10.户籍(生源)证明材料,户口本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限有户籍〈生源〉要求的职位。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即在2026年1月23日〈公告发布当日〉前迁入,不含2026年1月23日当天)。
11.中共党员(团员)证明材料(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2.职位条件要求的项目生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伍证、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复印件。
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项目生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伍证、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无需装订,现场核验原件。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提前告知主管部门并提交《承诺书》,否则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2.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录用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任何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面试的,在录用考察阶段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承诺书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请广大考生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错过报名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通知。
4.考生必须遵守回避相关规定,如存在不得报考的回避情形,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5.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在现场保持安静,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流,甚至威协、恐吓、打压其他考生;严禁使用任何电子设备拍摄照片、录制音视频。
6.考生请提前到资格确认现场熟悉场地,以免因找错场地而耽误资格确认(场地道路狭窄、车位有限,请将车辆停至周边,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且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3日(周一)上午7:30
地点:鹤岗市体育场旁篮球训练馆集合(天水湖东岸)。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试,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相关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须在指定场地参加体能测评各项目。
2.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终止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在规定范围内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再次进行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体能测评结果由测评考官当场告知。
4.考生须提前下载《公务员录用体能测评表》(附件7)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签订《体能测评责任书》,测评表和责任书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照片(与网上报名相一致)及信息可以手写,也可以使用电子输入,但签字处必须为本人手写。体测当天考生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公务员录用体能测评表》参加测评;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5.考生须自备写有本人姓名的信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AI智能眼镜、蓝牙眼镜、AI录音豆等所有任何电子设备装入信封上交,对于近视眼镜具有各类智能、蓝牙、语音、充电等功能的一律视为智能眼镜,必须上交;严禁携带手机等任何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有私留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和参加面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考生须穿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参加体能测评所用服装、饮用水及其他备品考生自备。
7.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干扰其他考生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8.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9.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体能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三、咨询电话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0468-3358980
中共工农区委组织部 17703682898
中共向阳区委组织部 0468-3221062
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 13339581893
中共东山区委组织部 15146810773
中共兴安区委组织部 15754685657
中共兴山区委组织部 15734684233
中共绥滨县委组织部 0468-7870013
中共萝北县委组织部 0468-6829580
鹤岗市公安系统 18646845597
鹤岗市法院系统 0468-3358140
鹤岗市检察院系统 0468- 3389842
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于资格确认、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请纳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并核对相关信息。
鹤岗市公务员局
2026年4月2日
原标题:关于对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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