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贵州贵阳市修文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修文县户籍的各类人员(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持有修文县有效居住证的县外户籍各类人员;驻修文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中国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提交到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七)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4月1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6月16日8:00—6月29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9月22日8:00—10月14日18:00。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网报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网报后,请自行携带身份证到修文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2日(工作日上午空腹体检)。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空腹体检)。
下半年体检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空腹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5月11日~5月13日9:00~16:30。
第二批次:2026年7月8日~7月10日9:00~16:30。
下半年:2026年10月26日~10月28日9:00~16: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修文县龙场驿南路4号5楼529室)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A.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4)驻修文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修文县就读的大中专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学籍证明和符合申报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成绩合格证明。
B.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C.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
D.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修文县教育局指定的“修文县人民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报告由医院提供。体检表上所贴照片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一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E.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申请人自行准备一个牛皮纸档案袋(用于收装申请人资料),保持现场确认场所安静。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申请人,直接定为“认定不通过”。
(四)完成认定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认定不通过的将电话告知申请人。修文县教育局将于2026年5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2026年7月17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2026年11月13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上半年第一批次于2026年5月25日后一周内、第二批次于2026年7月20日后一周内、下半年批次于2026年11月16日后一周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修文县教育局529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在网报阶段,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将进行系统间比对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补充学历。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贵阳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贵阳教育”(微信号:gysjyw)。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516室
电话:0851-8237155215186614940
邮箱:664903933@qq.com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修文县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标题:修文县教育局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uwen.gov.cn/xwzx/tzgg/202603/t20260331_8993998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