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27名公告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2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人数和条件
1.选聘人数
兴隆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27名,各岗位选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兴隆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此次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进行设置。
4.历次研究生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人社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领域、学习内容、所(拟)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等情况。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六位代码)的,学历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
5.岗位条件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30日。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通过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8:30至2026年4月3日17:3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4日12: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3月30日8:30至4月4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6年3月30日8:30至4月3日17:3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4月3日17:3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应聘人员专业如涉及名称或代码调整的,请在报名时进行备注并及时拨打政策考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文件确定的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关于减少及取消选聘岗位的公告于4月7日10:00前在兴隆县人民政府“公告公示”和“人事人才”专栏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4月8日9:00到4月8号14: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8日9:00至4月8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4月8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此次选聘工作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进入证件审核阶段,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4.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清晰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然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即为账号,请考生务必牢记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并妥善保管。
(4)按照《报名须知》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在报名审核时被退回。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二)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岗位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届时见证件审核有关通知)。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1.面试方式。
(1)中共兴隆县委党校专业技术(专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与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2023年版)。
(2)除中共兴隆县委党校外的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试题为3道。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2.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生名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考生本人具有兴隆县户籍或考生生源地户籍为兴隆县;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按此顺序执行。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二次面试,面试流程同上。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选聘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限5年,受聘人员应按要求履行最低服务年限义务。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面试、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电话
1.政策考务咨询:县委组织部0314-5057075
人社局 0314-5052802
附件下载:
中共兴隆县委组织部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3月26日
原标题:兴隆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61.240.140.107:88/article/74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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