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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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厅和市教体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材料初审并确认);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南部县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在南部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参加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申请人应在指定的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标准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放射科项目检查,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并上传系统。

注意:《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自2026年4月20日起实施。在此之前报名的申请人仍按旧办法(《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地点:

①高中、中职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0817-2267829;  

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部县中医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部县城新区迎宾大道中医医院二楼体检科;联系电话:0817-5577613。

3.体检时间:

3月27日—6月18日期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7:50-11:20。

4.体检要求:请仔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前往指定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同时,在体检医院的组织下准确填写《体检人员名单》,做好信息登记,以便认定机构核查体检结论。《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可在医院领取。

(二)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注意:考试形式只能选“统考”(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申请)或“免试认定”(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非统考”不在认定范围内。

应届毕业生,要获得合格学历方可完成认定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若是以当前未毕业学历申请教师资格的,请参加第二批认定。

请申请人不要把网报时间集中在最后几天,以免网络拥堵而影响本人申报。

(三)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按要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所有印章均为鲜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并分页上传,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

1.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中心”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

2.网办材料

为避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修改或补充,请申请人看清以下要求再上传。

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学历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

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②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证书原件。无法通过系统直接比对核验的,在“普通话证明材料”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测试机构证明原件。

③体检材料

提交体检医院统一提供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完整版,体检结论为“合格”,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应完整清晰。扫描时,将体检表首页(贴有申请人照片并签名、骑缝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与末页(有体检结论及医院公章)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中间两页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其他粘贴页(检查单)均需扫描上传。

④身份证明材料

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⑤职务职称证明材料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⑥其他

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首页)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照片

本批次需现场提交照片。

交照片时间:第一批次5月11日—5月15日;

第二批次6月22日—6月26日。(工作时间内)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交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股,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报名号。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否则不予发证。

(六)材料确认

材料确认时间:第一批次5月7日8:00—5月15日18:00;

第二批次6月22日8:00—6月30日18:00。

材料确认方式:网上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七)材料修改

截止时间:第一批次5月22日18:00;

第二批次7月7日18:00。

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错过材料修改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八)认定审批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二)请申请人按所报名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修改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持已毕业学历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四)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报名系统留言功能向申请人反馈相关问题,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阅读留言错过材料修改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认定和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第一批次6月10日之后;

第二批次7月20日之后。

领取方式:配送领取。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配送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六、特别提示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它未尽事宜在“南充教体” 和“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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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部县中医医院体检前温馨提示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

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24日

原标题:南部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anbu.gov.cn/xwdt/tzgg/202603/t20260324_232140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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