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毕业生30名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8年3月以前出生),本科生2002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9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6年3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报考岗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6年3月22日;(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班级班长满1学年(届),任职时间截至毕业之日。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
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进行公示、聘用;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6年3月22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按正常学制未能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在学习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