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天津工业大学第二批招聘(辅导员等)6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导员等)人员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等目录执行;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与国内名称不符合的,需根据专业内容实质判定;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2026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18日。例如:“不超过38周岁”是指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按照指定时间、方式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岗,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或未按照要求报名无效。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每人限报一岗。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5日9:00,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和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6日16:00,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信息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网站查询或在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7日16:00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的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原报名人员可在2026年3月28日9:00至3月28日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改报方式为线上进行,由学校通知未开考岗位的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他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党委组织部组织员(男)、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女)岗笔试科目考两科,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科满分为2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0分;学生处辅导员(男)、学生处辅导员(女)笔试科目考一科,为《综合知识(辅导员类)》,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或在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 查询笔试大纲,2026年4月8日9:00开始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是2026年4月11日上午。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30日在报名网站或在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将提前3天及以上在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提前3天及以上在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发布。面试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公布。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面试评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院级(单位)考评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学校将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执行递补。在资格复审期间,学校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面试评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四、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c.tiangong.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3955687
监督电话:022-83955048
咨询时间:工作日8:20-12:00;14:00-17:30
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导员等)人员计划.xls
原标题: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导员等)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jy.tj.gov.cn/ZWGK_52172/ZPXX/GKZPFA6214/202603/t20260305_725563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