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选聘4人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名,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
主要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办好河北日报报网端微等媒体平台,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信息服务,发挥省委机关报的示范和打头阵作用。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推进系列报刊转型升级,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推动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备新闻专业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新闻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新闻网(https://www.hebnews.cn)公告栏、河北日报客户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发送至河北日报报业邮箱hbrbrczp@163.com(报名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
2.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新闻作品等材料的核查,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后进行电话通知。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1.履历业绩评鉴。由河北日报报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履历业绩评鉴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履历业绩评鉴成绩按照5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测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完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测评成绩按照50%权重计入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履历业绩评鉴成绩×50%+面试测评成绩×50%),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组织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客户端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563909(河北日报报业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7562027(河北日报报业机关纪委)
0311-87907275(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日报报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67563909
电子邮箱:hbrb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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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
2026年2月6日
原标题:河北日报报业(河北日报社)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03637730251wk&id=1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