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7:40。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于体检当天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1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73-3612083、139078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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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2026年2月2日
原标题: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rsxx/zlxx/t2721101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