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29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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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29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河西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河西区教育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具体参见《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本方案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候补”机制,将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中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2月1日。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或未在目录中专业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类方向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报考财务岗位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环节提供,非应届毕业生需在报考前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其他证书需在报考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报到环节提供,报到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10.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时,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

8.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3.现为河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情况报考此次招聘被聘用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上发布。考生从2026年1月22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s://www.tjhx.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026年2月7日14:00结束。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026年2月8日14:0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026年2月9日14: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笔试考务费: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低(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026年2月7日14: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下午14:00-16: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14:30。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2026年3月3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名单。比例内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报考单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在正式报到前提供);

⑥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⑦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查教师资格证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报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⑧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⑨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中小学(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学校)连续一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⑩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财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体育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4.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根据笔试难易程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参加选岗环节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选岗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选岗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之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选岗

面试结束后,区教育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进入拟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岗人员的名单并组织拟聘人员选岗。在区域教育均衡的前提下,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各学科实际需求,按照“区管校聘”形式在一定时间段内对拟聘人员进行统筹安排,拟聘人员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

(五)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相关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拟聘用人员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七)公示

公示前再次核实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河西政务网(https://www.tjhx.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到与备案

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前,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件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手续,备案材料报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当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区教育局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8261420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3150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河西政务网(https://www.tjhx.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原标题:202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e2fed95cdffa453e9d8dd1cd287e1064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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