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选(聘)任社区工作者20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城市社区基层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基层治理效能,根据《西藏自治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藏社发〔2024〕37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拟选(聘)任社区工作者20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任计划
(一)选(聘)任范围。选任和聘任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选任:从桑珠孜区四个街道、区直各部门中,现在职专职网格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珠峰之子、“三支一扶”、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等各类专干中选任。聘任: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从往届和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0日后出生)的人员中聘任,已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在此次聘任范围。
(二)选(聘)任指标。此次共计选(聘)任社区工作者207名,其中选任80名、聘任127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选(聘)任程序的,进入签订聘用合同阶段。被选(聘)任对象需自愿服从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辖区各社区实际情况统筹按需分配。
(三)选(聘)任原则。选任:坚持“自愿报名”原则,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均列入选任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进入政审阶段,考生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选任,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未自愿签订聘用合同的不予选任。聘任:坚持“择优聘任”原则,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至低依次聘任。总成绩并列的,从学历、年龄、面试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聘任,党员身份、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聘任。
二、选(聘)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治藏方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4.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任: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2.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处于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6.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10: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任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选(聘)任社区工作者”办公室报名。详细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和大庆路十字路口向西50米左右,联系人:肖映宝,联系电话:18898029090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桑珠孜区2026年度选(聘)任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3.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5.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由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六)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选(聘)任公告,熟悉报名流程,按照要求进行报名。2.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3.报名人员在选(聘)任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选(聘)任资格。4.本次选(聘)任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选(聘)人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5.本公告由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6.报名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联系人电话。
四、考试及公示
(一)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自愿加入“桑珠孜区2026年选(聘)任社区工作者报名微信联络群”,及时查收群消息,考试时间、地点以区委社会工作部在群消息为准。
(二)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桑珠孜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时间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自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公布体检对象名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工作,体检结果由报名人员及时送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选(聘)任社区工作者”办公室。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3个月内的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常规体检报告可承认。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选(聘)资格。
(二)政治审查
自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公布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其本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政治审查工作,并将政审结果报送区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选(聘)任社区工作者”办公室。线上官方渠道政审结果可承认。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选(聘)资格。
因报名、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在“桑珠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二)选(聘)任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任结果的,确定为选(聘)任人员。选(聘)任人员根据区委社会工作部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签订选(聘)任合同。对反映有影响选(聘)任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聘)任;对反映有影响选(聘)任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任。
七、岗位设置
(一)岗位性质。社区工作者实行选(聘)任制,选(聘)任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岗位职责。社区工作者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治理、完善居民自治、组织共建活动、开展公共服务等,具体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上门走访、结对帮扶、代办服务等工作。
(三)人员管理。社区工作者应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等管理制度,选(聘)任期内违反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八、岗位待遇
(一)基本工资和社会。执行《西藏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参考标准》,同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动态调整。1.基本工资。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根据不同工资类区确定,当前二类区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3200/月,后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动态调整。2.绩效考核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绩效考核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3.社会。社区工作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相关福利待遇。1.休假待遇。被选(聘)任后工作期满一年的,次年起参照乡村振兴专干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实际情况,市内、跨市、跨省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2.安家补助。被选(聘)任后工作期满一年的,次年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3.通讯补助。社区工作者享受100元/月通讯话费补助。职业津贴等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其他待遇。选(聘)任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5年、考核的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街道班子。
中共桑珠孜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2月18日
原标题:【就业窗口】日喀则市桑珠孜区2026年选(聘)任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eyUcNOsa0jjPd1sNQM9lw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