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第二轮)及技能人才招聘面试公告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专项公开招聘(第二轮)和技能人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要求,结合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的要求,分类面试,侧重综合能力。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此次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和技能人才招聘岗位数共7个,进入面试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请考生于12月12日上午8:00前到达,逾期未到者,视为弃权。
2.面试地点:学校行政楼5楼A501会议室。学校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可乘718公交至藏龙大道杨桥湾站下车。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3.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60%,试讲环节分数占比40%。
(2)科研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干事岗。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前期已完成,面试当场打分,笔试环节分数占比40%,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60%。
(4)技能人才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操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操能力。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50%,试讲环节分数占比50%。
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共回答三道
题,每道题答题时间5分钟,总分100分;
②课堂试讲: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讲课内容,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
③实操试讲: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讲课内容,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4.面试安排
序号报到时间部门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岗位名称岗位数考核方式
112月12日上午8:00前到达建筑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技术十级专任教师32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
2信息与设备工程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技术十级专任教师51
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岗技术十级专任教师81
4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技术岗技术十级科研管理员1结构化面试
5学校办公室管理岗管理八级干事1笔试+结构化面试
6 专业技术岗技术十二级技能人才(实训教师)1结构化面试+实操试讲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需要课堂试讲的考生根据题目制作试讲PPT,制作时间为40分钟,现场会准备所需书籍和无网络电脑,考生可自带图片、文字素材,不可携带已制作完成的演示内容,如携带则取消面试成绩。需要实操试讲的考生根据抽选题目到实训现场进行试讲准备,时长40分钟,学校提供实训器材和工具,考生不可自己携带。
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等于1:1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1.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工作服、姓、身份编号等特殊标志)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12月12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签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在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3.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4.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6.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7.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8.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听清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9.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10.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面试及录取信息将在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27-81326948;监督举报电话:027-81320035。
附件:2025年度专项公开招聘(第二轮)及技能人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5日
原标题: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专项公开招聘(第二轮)及技能人才招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bucvc.edu.cn/info/1038/18152.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