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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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

教师权利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以下为教师权利这一知识点的梳理:

1.教育教学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在考试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某老师由于教学理念和校长不一致,产生分歧和争执,校长一怒之下罚他停课一周进行反思,则是侵犯了老师的教育教学权;反之,如若老师根据班级实际情况打破了传统的讲授惯例,采用讨论式教学方法,这便符合法律赋予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2.科学研究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形式出现。例如,某某老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之后参加学术座谈会,校长以耽误教育为由禁止该老师参加座谈会,这便侵犯了该老师的科学研究权。

3.指导评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 3款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便符合法律赋予的指导评价权;反之,如某校以保护学生的隐私为由,规定教师不得在课堂上点评学生的作业则侵犯了教师的指导评价权。

4.获取报酬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学校规定,教师因休产假不能工作,其工资由学校扣除用于其他代课老师的代课费用,这种做法便侵犯了老师的获取报酬的权利。

5.民主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校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设置恋爱假、亲子假等,每月两次半天假,促使假期几乎覆盖全校教师,增强学校教师的幸福感,这体现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第6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考试当中多以例子反选的形式或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例如,某某老师入职一年,向领导提出参加省里组织的教师学习活动,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但是校长认为该老师入职时间短,资历不够拒绝了该老师的请求,该校长的做法便侵犯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以上是对教师权利知识点的梳理,希望大家可以学以致用。

练习题

为促进教师的终身学习,某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所有在岗教师提供了每年不低于72学时的培训机会,该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做法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权力包括:教育教学权、民主管理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权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题干中,该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在岗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是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是正确的做法。故本题正确。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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