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甘肃陇南西和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陇南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员可在我县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1.户籍在西和县内的社会人员或户籍在西和县在外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持有西和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2.普通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仅限市内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全日制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3.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县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驻西和县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犯罪记录。申请人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见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条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西和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考试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就读学校校长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育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10月23日17:00
(二)网上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生成报名号。
3.申请人报名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4.注意事项:身份证件号码已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注: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认定机构选择:
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西和县教育局”(注:申请人网报时务必要选对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双面打印装订。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1张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照片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需一致)。
3.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必须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院方没有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体检表无效)。
4.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西和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在“西和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的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县教育局不具体指定医院)体检时间自行安排。
5.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原标题:西和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UrKueaLU6JABmFP-7Sx8Q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