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必修、选修、隐性、显性、国家、地方、校本课程
在江西的教师招聘中,教育学内容占比,考的最多,课程分类内容较多,可考查的点比较细,故进行整理分析。每种课程分类可考查概念型、特点型、以及例子型单选,说法类多选,以及各课程类型之间的辨析。
一、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按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划分
1.必修课程
(1)概念
必修课程是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必须学习的公共课程,是为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历而开发的课程。
(2)本质特点
强制性。
(3)分类
高中阶段的必修课程类型:
必修课程: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的课程
选择性必修: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的课程。
如高中历史是国家课程,属于必修性质。其中必修课程是中外历史纲要(包含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史),选择性必修课程是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经济与社会生活和文化交流与传播。
无论是必修课程还是选择性必修课程,其教材统一由教育部编制。
2.选修课程
(1)概念
选修课程是相对于必修课程而言的,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的课程。
(2)主导价值
在于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
(3)特点
一般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开设,没有统一的教材;
教育部不编制教材,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自主开发实施。
二、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按课程的呈现方式划分
1.显性课程(正规课程、显在课程)
(1)概念
一般是指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或者说在课程表上应该体现的课程。
(2)显著特点
有计划性——是国家根据培养人才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在学校开设的课程。
2.隐性课程(潜在课程、无形课程、隐蔽课程)
(1)概念
隐性课程是以内隐的、间接的方式呈现的课程,一般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从具体学习环境中所获得的“计划外”的知识、观念、情感等,不是课程方案中所预期的东西。
(2)提出者
美国教育家杰克逊。
(3)显著特点
自发的、个性化的。
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按课程管理、开发主体的不同划分
1.国家课程——一级课程
(1)概念
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研习。
(2)编订宗旨
国家确定的普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普通教育的世界先进水准,规定学生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3)特点
国家课程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由国家统一审定,未经批准,地方不得随意变动。
(4)课程开发模式
研制—开发—推广。实施中央到外围,以确保一个国家所实施的课程能够达到统一质量。
(5)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家课程
16门。
2.地方课程——二级课程
(1)概念
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确定开发主体。
(2)课程编订
二级课程的编订权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县、校不经批准无权变动。
(3)特点
既可以安排以学科课程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活动课程的形式出现;
既可以安排必修课,也可以开设选修课。
(4)优点
可以克服国家课程单一、很难全面顾及不同地区教育需求的弊端,是对国家课程的补充和丰富。
3.校本课程——三级课程
(1)概念
校本课程是由学校参照国家课程标准、地方课程框架和本校学生的兴趣、需要而开发的,旨在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
(2)课程开发模式
“实践—评估—开发”的课程开发模式,是一种由下而上的实施政策。
(3)课程目的
尽可能满足各社区、学校、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因而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参与性。
(4)特点
通常以选修课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通常以活动课程的形式出现。
四、牛刀小试
1.选修课程通常以活动课程的形式出现。
1.【参考答案】
题干观点错误。
选修课程是相对于必修课程而言的,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的课程。一般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开设,没有统一的教材;教育部不编制教材,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自主开发实施。
校本课程是由学校参照国家课程标准、地方课程框架和本校学生的兴趣、需要而开发的,旨在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特色课的形式出现;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通常以活动课程的形式出现。
综上,题干混淆了选修课程特点与校本课程特点。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