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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季四川资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23年春季继续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资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或台湾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依照现场确认点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资格证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3月24日上午9:00至4月24日下午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二)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

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于5月8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雁江区确认地点为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安岳县确认地点为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乐至县确认地点为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需要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认定机构对体检有具体安排的,以当地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所在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申报、提交资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咨询电话:资阳市:028-26092001

雁江区:028-26217020

安岳县:028-24522463

乐至县:028- 23322330

点击下载>>>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员体格检查表

原标题:资阳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ziyang.gov.cn/show_news/3823.asp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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