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证书发放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布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为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国考人员、师范教育类人员)和已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附件1)。
(二)体检医院、时间及预约方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地点: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77号),联系方式:0471-6903025、0471-6900041。
体检工作安排在2023年1月8日—1月20日每天上午进行。
为避免聚集,申请人须通过关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公众号,进入“就诊服务——体检预约”,线上预约后,请在预约时间的上午7:30到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人员携带物品和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和《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3)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粘贴页一并交至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无需本人领取。
1.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严禁替检,如经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填入教师资格系统限制库,5年内不得在全国任何认定机构申请;
2. 体检须空腹,体检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者请向医务人员说明原因;
3.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向医院交纳;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认定;体检需复查的,由医院通知,体检人员需配合;
5.体检后未接到市教育局和医院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6.因妊娠期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的,可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市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补检后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市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证书发放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按照报名时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确认系统”中填写的具体配送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信息,以配送形式(中国邮政,不支持现场领取)发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认定人员自行交至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点击下载>>>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证书发放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202301/t20230104_146436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年济宁市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 2025年下半年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2025云南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初级、中级“双师型”教师拟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2025下半年广西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拟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2025广东惠州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第二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2025山东青岛市崂山区第三次选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 2025广西百色市那坡县教育局取得教师资格证通知
- 2025广东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第二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2025内蒙古兴安盟教育局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延迟发放的通告
- 2025内蒙古兴安盟教育局盟直属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