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笔试大纲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信息技术学科知识运用能力。了解信息技术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把握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动态;掌握信息技术学科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信息技术学科的特 征与应用领域;掌握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能在教学中灵活运用;理解《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规定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实 施建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开展教学和指导学生实训实践。
2.信息技术教学设计能力。能够根据《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规定的课程目标,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针对初中学生的认知特征、知识水 平及学习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能够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生个体差异,确定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根据不同课程模块的特点,合理选 择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教学资源,设计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
3.信息技术教学实施能力。认识学生建构信息技术知识和获得技能的过程,并能依据信息技术教学需要,恰当选用相关的教学资源;创设教学情境,能够有效地将 学生引入学习活动;运用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策略,组织有效教学活动;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优化教学环节;能够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与技能,获得信息技术 学习的方法,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的信息意识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
4.信息技术教学评价能力。掌握教学评价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并能将其恰当地运用于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之中;积极倡导评价目标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能够通过教学反思改进教学。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一)学科知识
1.信息技术专业知识
(1)了解信息技术发展史及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掌握与初中信息技术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2)掌握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伦理道德。
(3)掌握信息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用于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
2.信息技术课程知识
(1)理解信息技术课程的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和课程目标。
(2)熟悉《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模块结构、内容标准和要求。
(3)理解信息技术教学内容的特点及呈现形式,能够根据学生学习的需要使用教材。
3.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知识
(1)掌握信息技术教育理念、教学原则、教学策略等一般知识。
(2)理解信息技术教学的特点、规律及一般过程,掌握信息技术教学的基本技能及教学方法。
(3)了解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知识。
(4)掌握信息技术教育研究的一般方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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