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近年来,随着教师待遇的逐步以及国家、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持续关注,使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投身教师招聘考试行列中来,因此教师招聘考试难度也随之水涨船高。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因此在备考过程中不仅要掌握教育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还需要掌握必备的法律常识,本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常考知识点简要分析。

义务教育法重点以客观题的形式来备考,高频出题点集中在时间类信息、重点法条、法律责任等三个方向。因此需要我们就部分知识点进行识记。

一、时间类信息

【教育法颁布和施行时间】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剖析:此处主要做单选题、判断题形式备考,识记即可。

二、重要法条

第四条【适用对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

第十四条【社会的义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特殊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剖析:上述重要法条信息要灵活掌握,出题角度基本是法条原话或者是案例的形式,所以要注意多积累。

三、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非法获利的法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剖析:法律责任出常以案例类选择题的形式出现,所以需要对法律条文熟悉。

四、再现

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 )批准。

A.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1.【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王某的儿子患有小儿麻痹,但智力正常。今年孩子已满7岁,父母决定送孩子上学。因附近没有专门为残疾儿童开设的特殊教育,就到附近一所普通小学申请就读。方面以不是特殊教育,无特殊班,没有为残疾儿童准备的专门设施等为由,拒绝了王某的要求。的做法( )。

A.合法,王某儿子本身有残疾不适宜接受教育

B.合法,有权拒绝特殊儿童接受教育

C.不合法,只有教育局才能拒绝残疾儿童到普通就读

D.不合法,普通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2.【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普通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的是( )。

A.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在备考教师招聘过程中,要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经常浏览法条,这样才能一战。

更多教师招聘教育学考点,可查看中公教师网-教育学频道。

解析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公教师考试

回复“教育理论”即可查看教师考编两学各章节练习题

回复“我要过面试”获取试讲教案(含音频)+答辩+结构化解题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注:本文章用于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版权为“中公教师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或摘编。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公教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文来自中公教师网未经允许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