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资格统考《音乐学科知识与能力(高中)》模拟试卷二【答案】
六、课例点评题(本大题1小题,15分)
35.【参考答案】
这个课例在教学设计上具备一定的优势,在课程设置上也存在一些闪光点,但依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从教案来看,本课包括课程名称、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以及教学过程片段,教案写作内容较为完整。教学内容上从欣赏、合作、创编等设计活动丰富多样;教学环节层层深入,次序安排由浅入深、较为合理。
但是在以下几个地方仍需要改进:
(1)在整个授课过程中,教师一个人模仿舞蹈动作体会乐曲,没有积极引导学生去感受音乐。这样的设计没有做到以学生为主体,不符合音乐新课程标准基本理念“注重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教师应与学生共同模仿舞蹈动作,并引导学生从中体会乐曲的风格特点。
(4)在上述课例中,教师直接告诉学生乐曲的节奏特点,没有给学生自主思考的机会。这样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阻碍了学生思考的能力和对音乐的感知能力。教师可通过问答的方式,请学生与旁边的同学共同讨论乐曲的节奏特点、情感内容。
(5)在课例的最后,教师采用全体小组一同表演的方式尤为不妥,不仅会导致课堂一片混乱,小组与小组之间没有相互学习的机会,同时也不有利于教师对小组表演的点评,违背了新课标理念中“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教师可以请一到两组的学生分别上台表演,在点评过程中,可以采用学生互评和教师点评的方式,进行多视角点评,这样可以关注到不同学生对音乐的把握情况。
通过这样的改变,不仅体现课堂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这一原则,还结合了新课标理念,使整个教学活动更有成效。
相关试题:全国教师资格统考《音乐学科知识与能力(高中)》模拟试卷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