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师资格考试《联系的特征》知识点详解
在教师资格笔试中,《生活与哲学》这一模块历来是考查的重点,在试卷的分值比重计算中稳居前两位。其中有些高频核心考点,无论在客观题亦或是主观题中都会经常出现。就拿“联系的特征”这一知识点来说,在考试中涉及到的频率就比较高,下面我们将就此知识点与大家分享。
一、联系的特征
(一)联系具有客观性
1.含义
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本性,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依赖人的意识和主观认识而转移。
2.表现
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说,事物的联系可以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他们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方法论要求
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二)联系具有普遍性
1.含义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2.表现
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都是相互联系着的各个要素、各个部分组成的复杂的系统。
注意:联系具有普遍性,并不是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相互联系,联系是有条件的。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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