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黔南龙里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5人简章(9月18日-22日报名)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符合本《招聘简章》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务机构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由此所产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龙里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报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聘用后进行规培的考生,服务年限为龙里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基础上加上规培年限),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须安排驻村帮扶工作的,由党委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安排新聘人员驻村帮扶工作。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龙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龙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
龙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longli.gov.cn/xwdt/tzgg/201909/t20190912_661347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