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凤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凤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0-6715513 6730876;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我县工作的单位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8)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是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体现本人参加教育实践环节的鉴定表复印件(成绩表和鉴定表复印件都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015年5月9日,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可免于测试(所学专业和考试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
原标题:凤阳县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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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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