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教师10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县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及特岗教师(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兴隆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岗位条件要求考生毕业院校为普通全日制一类或二类本科的,按考生录取年度河北省招生办确定的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和兴隆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岗位。
2、报名地址: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现场填写《兴隆县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不接受委托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缴费:由县人社局、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14:30-17:00,领取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进入面试考生最低分数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