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常宁市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湘教发〔2009〕28号)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湘教发〔2009〕31号)的要求,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我市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常宁市2019年招聘、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六天(2019.8.25——2019.8.30,第一天为报到时间).
2.培训地点: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常宁市泉峰办事处冷水村)。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1.师德与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专业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如何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当好班主任,特岗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培训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经验介绍、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培训费用
本次特岗教师培训,免收培训费、、生活费和资料费,由常宁市教育局承担相关费用。
六、相关事宜
(一)所有常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存档证明岗教师培训报到时须带好以下证件、资料及物品:
1.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常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人事档案的存档证明,交教师工作股股用于办理签约手续和工资关系。
2.生活与学习用品。
(二)培训要求:
1.特岗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制度,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实行签到制。
2.各位学员必须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教学探索,撰写培训心得。
3.培训合格者记学分36分。
七、特岗待遇
1.工资标准: 等同在职在编教师,
(办理“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发放系统会自动从每月应发工资中扣缴.)
2.评聘了职称的可套职称工资。
3.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9月份起薪;工资待遇完全等同于在职在编教师;至2020年底可享受第13个月工资。
4.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我市农村中、小学工作者,可转为公办教师。
培训联系电话:
常宁市教育局师训股 0734-7245733 ;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0734-7292035。
常宁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1日
原标题:常宁市2019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nchangning.gov.cn/cnjyj/zwgk/gszx/201907/t20190711_288168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