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坪山区开展中小学(含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的工作时间内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审查合格的,由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须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温馨提示
(一)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经区教育局初审合格后,再统一提交深圳市教育局复审,市局复审合格后,7月中旬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以深圳市教育局复核认定的结果为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经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合格后,会在坪山政府在线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二)待制证完成后,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对于一些政策上的问题,也可拨打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538450。
原标题:坪山区教育局2019年6月开展中小学(含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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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官网网址.docx
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docx
坪山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szpsq.gov.cn/xxgk/jt/tzgg/201906/t20190611_17878647.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