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南宁招聘特岗教师8254人(有编制)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6月19日—7月31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方案。是否有笔试环节,由各县(市、区)确定,自治区不做统一要求。
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各设岗县(市、区)的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三)岗前培训。
8月30日前由各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
(四)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由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6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六)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请各设岗县(市、区)于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19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可直接将特岗教师的编制落实到任教,也可统筹特岗教师3年聘用期满所需的编制资源,待聘用期结束后,按照考核转岗有关政策,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
(二)各地要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补贴。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原标题:广西招聘特岗教师8254人,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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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longan.nanning.gov.cn/lagk/xxgkml/jcxxgk/rsxx/zhaokaozhaolu/t182211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