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团风县城区义务教育教师招聘公告【招7人】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表》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某一岗位入围面试名次中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面试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团风县教育局(http://jyj.tfzf.gov.cn/)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sj.tfzf.gov.cn)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5天前发布,公告包含面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成绩占比、合格分数线的规定、违规处理及信息发布等均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同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步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须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总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岗位“三支一扶”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5分)×40%+面试成绩×60%。
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各科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考察工作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团风县教育局、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具体岗位确定后,由县教育局填写《团风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经县人社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13-6307808(团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6150711(团风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 2019年湖北省团风县城区义务教育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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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nc.hbea.edu.cn/news/View.aspx?sn=91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