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就读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见。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8. 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注意: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在职教师若非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应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出具的在职证明。
11. 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
(四)能力测试。符合省过渡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包括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生、函授类毕业生等),以及专业不对口的师范毕业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1.测试时间:2015年5月23-24日(幼儿园、小学、初中为5月23日,高(职)中为5月24日)。高(职)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请于2015年5月21-22日登录泰州教育网-人事师资-教师资格栏目查询,网址为:http://www.tze.cn/。联系电话:86999831 联系人:王会
2.测试地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各市(区)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申请高中(职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泰州实验(泰州市鼓楼南路332号)参加测试。
3.考务工作: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参照泰教人〔2006〕 14号文件执行,说课范围及说课指定教材请于2015年5月10日登录泰州教育人才网动态栏查询。各市(区)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参加高(职)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点申报备案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准测证(见附件4)编号为8位数,前3 位为市(区)代码,第4位为教师资格代码,后4位为自然顺序码,考生照片上须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钢印。
(五)体检。2015年5月下旬,各市(区)组织所有免能力测和能力测试合格申请人进行集中体检。
(六)通知结果。2015年6月 8日前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由各市(区)教育局发文并在各市(区)教育网上公布。高中(职业)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由泰州市教育局发文并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如发现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
(七)证书发放。2015年6月30日前,发放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办理书面领取手续,交认定机构存档。
五、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符合过渡办法人员还应按时参加由认定机构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通过国考人员
网上申请
现场确认
体格检查
作出结论
2.过渡人员
网上申请
现场确认
教学测试
体格检查
作出结论
(原标题:2015年泰州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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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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