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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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选调工作人员18名。
二、选调范围
全州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等次;
(五)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处于试用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在处内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各县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州政府办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二)资格审查。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3:1,低于相应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需符合相关报考条件。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于3月中下旬进行,总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的方式通知应试者本人。按选调人数1.5: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