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招137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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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招1370人】

  笔试

  各科成绩于2015年4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4月17日-19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4月22日公布

  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部分县(详见附件3),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三州生源考生,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附件3)送至所报考的市(州)委组织部审核。市(州)委组织部于2015年4月1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5年5月8日-5月9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2015年5月10日进行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有关市(州)委组织部实施。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三州地区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职位可放宽到2:1),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其他达到比例(含放宽到2:1)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不含笔试加分)。若部分职位出现缺额,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州)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统筹调配补录。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州)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省委组织部通过四川大学生选调网、四川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确定选调生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录用通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工作安排

  被录用的2015年度选调生,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缺额不再递补。

  选调生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和登记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委组织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大学生选调网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附件4;

  (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招录计划表.xls

  2. 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doc

  3. 报考指南.doc

  4. 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方式.doc

  5. 职位编码表.xls

  点击进入>>2015年四川省选调生考试汇总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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