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青岛市青选计划选调生考试公告(吉林大学)
四、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选调后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强化实践历练。选调人员表现、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考选、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899151 80899152
80899106 80899150(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原标题:青岛市2019年“青选计划”选调生公告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djyw.jlu.edu.cn/index.php?r=front/recruit/details&id=27687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