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汉中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通知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5年陕西省汉中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通知

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考试资讯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考试题库  考试技巧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07〕39号)要求,实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为稳妥做好“省考”清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截至2014年底,已参加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政策宣传。2015年1月6日至1月26日,市县区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让社会及时了解“省考”制度及清考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月27日至30日,我市在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院内)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联系人:赵天,联系电话:2211449。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3、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

  申请人员应现场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并确认。

  (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及成绩公布。本次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清考定于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举行。考点及考试具体安排见报名点通知。4月中旬起,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将本次省考清考工作宣传到位,并认真解释相关政策。

  (二)本次清考不安排和组织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本次清考。

  (三)参加清考坚持属地化原则,限度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服务,确保他们顺利参加考试。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汉中的考生,仍可受理其参加清考,原则上这类考生应在考试地点汉中报名。

  (四)对参加考试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和提供虚假证件参加考试与认定的,申请教师资格学历要求、考试收费标准等,仍按照陕教师〔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汉中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2626325

  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的相关内容可上汉中教育局网站查询,网址:www.jyj.hanzhong.gov.cn

  (原标题: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下载>>>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汉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附件1-2.doc

  2015年1月6日

  点击此处返回:中公网校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