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从全国重点院校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含吉林大学)
(五)体检公示(2019年1月初)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对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承担),并将体检报告报江西省委组织部。体检合格人员在各院校就业网站上分别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对经考察、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空缺人选,江西省委组织部可视情况按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2019年8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人员所学专业和各市需求,进行统筹分配,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手续。硕士生、博士生的人事关系、编制关系统一落到市直部门,本科生落到县直部门。
四、有关政策
1、试用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大学本科生任科员,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未能按工作协议规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选调生分配至各地后,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其参加不少于12天的岗前培训,引导选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村任职2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选调生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选调生是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由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结合选调生个人专业特长进行明确。
4、定期考察。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安排到基层领导岗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安排到省、市、县(市、区)直部门。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0791-88901075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无需缴纳报名、体检等相关费用。
注:本文来源于“江西选调生动态公众微信号”,原标题:江西省2019年从全国重点院校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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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