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盐城市大丰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公告【招13人】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具体岗位的选调对象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见习期、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处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②报名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③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可登陆大丰人才网下载《大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考生本人近三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除《报名表》、考核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人员,由报名单位通知其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
④资格审查:按照选调岗位的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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