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陇南武都区选调教师公告【招68人】
四、选调条件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学历要求:竞聘武都二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城镇高中教师可放宽到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学科及专业要求:竞聘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的应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一致;竞聘幼儿园教师的以幼儿(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体育专业为准。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任教时间5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之前任教),且在现任教工作3年以上(2015年9月30日之前任教)。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的教师竞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任教时间可放宽到3年(2015年9月30日之前任教)。
7、近五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8、坚守工作岗位,本学年度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5天(国家规定的公假除外)。
9、竞聘人员每人限报一所的一个岗位,录取时不作调剂。
10、竞聘人员现任教学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应与竞聘岗位层次相对应。城镇高中教师仅限报考城区高中教师岗位,城镇初中教师可报考城区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现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11、我区派遣到陇南育才的教师不予报考。
五、选调办法
本次教师选调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综合得分计算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分别占选调成绩的50%。
(二)加分项包括教学成绩加分、近5年年度考核加分、个人奖项加分、工作年限加分、条件艰苦任教奖励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对高中、初中、小学2016-2018年高考、中考、小考各学科个人单科成绩前5名的竞聘人员加分(以教研室统一排名的单科成绩为准,参与排名的班额须在15人及以上),加分分值为: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依次类推计分。各学科教师按名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2、年度考核加分。2013-2017年度考核获得一次加1分,可累计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