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年度面向四川大学选调大学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吸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就我省2015年度面向四川大学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四川大学201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自愿到基层工作;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
(四)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自愿报名。考生于2014年11月1日- 11月28日,登陆四川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按网络提示注册登陆后,选择参加测试考区,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供资格复审及考察录用使用,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详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填报志愿,每人可报3个志愿,其中属我省急需紧缺专业范畴的优势学科(详见附件2)可在全省范围内填报志愿,其他专业考生限填报民族自治州、县或享受民族自治待遇县(区)职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