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或报考其他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受聘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考试公告解释权归汾西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357-5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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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