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所设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2018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1、招聘岗位有汾西县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时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汾西县或生源地为汾西县;
2、报考限专业岗位的考生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一致。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4、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6、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汾西县人民政府网(www.fenxi.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特别告知: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领取并如实填写《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领导组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对填写的报考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需提交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出具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5、报考岗位要求限汾西县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为汾西县的证明材料。
6、2018届应届毕业生如被聘用,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提供相关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
被解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如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会在随后统一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和《考生须知》,如发现有考生报考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会电话通知本人,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有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县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各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在本次招聘工作进行过程中,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要及时通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报名时联系方式填写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和《考生须知》,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生微信群、汾西县人民政府网(www.fenxi.gov.cn)等多种渠道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相关信息,按时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所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