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招477人】
(六)政审
各师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严格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贯穿招聘全过程。
(七)调剂
1.岗位:是指无拟聘人选的岗位。
2.条件:符合调剂补录岗位条件的考生须在自愿的前提下,本人按照空缺岗位条件进行现场申报。考生只能申报与本人原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空缺岗位。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补录。
3.时间:7月26日—27日进行第一轮调剂,8月1日—2日进行第二轮调剂,8月6日—7日进行第三轮调剂。空缺岗位情况将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发布。在调剂补录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空缺岗位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八)公示
拟聘考生于8月9日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与招聘单位见面,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8月10日-8月15日对拟聘人员在兵团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九)岗前培训
8月10日至8月19日,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全封闭式岗前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在培训期间违反相关培训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培训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园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
(十)聘用
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社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聘用人员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特岗教师政策
(一)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待遇。
(二)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招聘单位为团场,招聘人员必须到团场教师特设岗位定岗服务3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办理正式手续。
六、监督、纪律及要求
(一)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兵团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广播电视大园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动态。
(三)特岗教师经培训及签订聘用合同后,即赴用人单位报到,请及早准备好生活用品。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1—289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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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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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