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特岗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开始实施|黑龙江招1400岗位
(二)切实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地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文件要求,省级财政统筹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应享受的绩效奖励、生活补助和社会待遇,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三)着力特岗教师素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
(四)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工作。严格按照教师〔2006〕2号文件要求,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五)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要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更新,教师服务证书信息统计和2019年岗位需求。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相关各省(区、市)的需求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数据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大力宣传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典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反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特别是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和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适当核减该省份设岗名额。
原标题: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